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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刊

玉诚环境管理标准(环境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作者: 玉诚环境标准化办公室 来源: 玉诚环境标准化办公室 时间:2018年02月2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文件

环境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体系编号

 

标准编号

 

编制人

沈玲

部门负责人审核

文蕾

人事部门审核                           

黄智明

分管领导审核

邹修阳

1 目的

 

对公司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关键特性进行监测,为公司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环境绩效、运行控制、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实现程度、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以及重要环境因素运行控制的监视与测量。

 

3 术语

 

绩效:基于质量/环境方针和目标指标、管理体系和组织的质量/环境控制有关的可测量的结果。

 

4.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循情况的监督检查。

4.2 行政部负责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完成情况的监控与测量,负责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日常的检查与控制,负责与公司外部的监测单位联系,委托其进行环境监测工作。

4.3 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涉及本部门体系运行情况的监视和测量,并配合行政部对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工作程序

 

5.1 监测内容

公司环境绩效监视和测量主要包括:环境目标、指标实施情况、污染物排放控制、重要环境因素运行过程控制情况、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

5.2 监测实施

5.2.1 重要环境因素运行控制监测

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重要环境因素运行控制情况每月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在“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监控检查表”中,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作为部门考核的依据。

5.2.2 环境目标、指标实施情况监测

行政部根据公司《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规定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形成“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作为部门考核的依据。

5.2.3 环境管理方案实施情况监测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环境管理方案实施进度与效果进行检查,按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规定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中。

5.2.4 污染物排放委外监测

行政部根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每年对公司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委托环保部门/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提供相关的监测报告。

5.2.5 废水排放自行监测

工程部每月逢510日进行一次对办公室废水循环排放PH值的检测并将结果记录在“PH值检查情况记录表”中。

5.2.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的评价

按照公司《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规定,在每年管理评审进行前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形成“合规性评价报告”。

5.3 环境绩效监视和测量中发现问题,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规定实施。

5.4 行政部负责将年度环境绩效监测情况汇总分析反映在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中,提交管理评审。

 

6   相关文件

 

HLD-QEP-05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HLD-QEP-07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HLD-QEP-08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7 相关记录和表格

保存地点        保存期

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监控检查表           行政部           3

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行政部           3

合规性评价报告                       行政部           3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        行政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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